要重视高等教育的消费功能
——访广西师范学院院长钟海青教授
本报记者刘昆
钟海青,1955年3月出生于广西贵港市。1987年留学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获教育学硕士学位。历任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系副主任、主任。1995年担任该校副校长。现任广西师范学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是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发表《师论——多维视角教师透视》等专著、译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 “在坚持高等教育所具有的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个人发展的功能的同时,还应注重高等教育的消费功能。让全社会接受高等教育消费观,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广西师院院长钟海青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述了这样一个观点。 钟海青说,我国的高等教育担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任务,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从招生、培养到分配,完全由国家负责,更多地注重其社会功能。而高等教育从本质上讲,是培养高素质的人,促进人向更高层次全面发展。这既体现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受教育者自身发展的需要,我们在把其社会功能摆在首位的同时,也应看到,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这两者互相渗透,不可分割。因为对一个家庭、一个人来说,接受高等教育本身,并不完全是为了社会,为了工作,还包含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生活情趣等等,这从客观上讲,就反映一种消费取向,体现着人们对精神价值的追求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期盼和准备。另一方面,高校在办学实际当中,在课堂设置上,也并不单是考虑到学生毕业后求职的需要,有些课程是为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并且受到学生的欢迎,对学生来说,这实际上也包含一种教育消费行为。 认识并接受高等教育的消费观,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十分重要。钟海青说,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并轨招生制度的推行,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已由国家包揽转向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教育资源的投资渠道开始趋于多元化,这种多元的投资在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同时,为高等教育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如果我们把高等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资行为,光知道对教育资源的利用和消耗,却没有持续有效的补充,教育就会缺少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后劲。现实正是如此,从高等教育的成本上看,当前我国培养一个大学生平均成本为1.8万元,扣除基建专项也还需要1.3万元,而现行收费标准大致在3000元左右,仅占成本的15%。由于持续亏损,导致当前高校发展面临极为严峻的状况。实践说明,如果把高等教育的成本全部由国家、政府承担,既不可能,也不合理。 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推行,收费难的问题、特困生入学难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在重视并充分实现教育消费功能的同时,使教育的前两个基本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呢?钟海青认为,一个基本前提是充分认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基本国情,实行收费上大学,不但要坚持,还要使之更趋合理。当前,高校尤其师范院校收费难,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些家长和学生观念上还存在误区,认为上大学理所当然应该由国家出钱,而忽视了高等教育具有的“谁掏钱,谁消费”的原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特困生问题,他们品学兼优,又确实交不起学费。对这部分学生,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上学。但是,把特困生问题简单地推给学校去解决,显然不合理,学校也无力承担。学校和社会要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同时有赖于社会建立专门的福利和慈善机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以解决。 当知识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时代诱引人们翘首期盼的时候,作为高等教育的接受者,将有知识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到知识经济活动中并得到回报,据此,钟海青认为,作为知识经济重要支撑的高等教育,本质意义上就已先期赋予了教育消费这样一种功能。重视高等教育的消费观,对于高等教育更好地面向21世纪,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